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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九龙山两墓园占山为王黑挣活人钱
本站   作者:超级管理员   2021-12-16 14:04:36   
摘要:秦岭北麓的西安市户县九龙山,同一块山地竟然出现了两家由私人经营的经营性墓园。数百亩山林地和耕地被非法占用,两家墓园目前没有获得合法手续。民政、土地、林业等部门监管不力,有渎职之嫌…… 罕见的一河之隔两家墓园 位于户县石井镇潭峪口村南的秦岭北麓九龙

     秦岭北麓的西安市户县九龙山,同一块山地竟然出现了两家由私人经营的经营性墓园。数百亩山林地和耕地被非法占用,两家墓园目前没有获得合法手续。民政、土地、林业等部门监管不力,有渎职之嫌……

    罕见的一河之隔两家墓园

    位于户县石井镇潭峪口村南的秦岭北麓九龙山墓园和金南山墓园,中间仅一条山屿河之隔。

    3月16日,东侧的九龙山墓园一位姓冯的接待小姐和她的同事告诉记者,墓园现在卖出去的有万余个墓位,其中已经安葬的有7000多个,还有3000个墓位是预售出去“活人墓”。问到具体的购买手续都要哪些,冯小姐说,只要购买人的身份证登记一下就行,其它的都不要。

    金南山墓园紧靠九龙山墓园的西侧。看上去面积比九龙山墓园还要大。山上有一部分建好的墓位和少数已经安葬的墓位。大部分地区正在建设。接待室一位正接待来人交款咨询的工作人员说,“交款方式要现金。”在墓园的沙盘前,记者询问具体墓位价格是多少,有没有资料或宣传单?这位工作人员说没有啥资料,看上哪个墓位后,有人就会告诉你价格。



金南山墓园一边搞建设一边销售出墓位。


    两个墓园是否合法?

    户县国土局局长李庆国告诉记者说,两个墓园的名字听说过,但是用地情况,用了多少、批了多少、墓园具体位置他并不清楚。这两个墓园的用地手续,正在上报办理,包括预审手续都是他签的字。

    随后,户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赵副所长和办公室吴主任较为详细地给记者介绍了两个墓园的情况。

    九龙山墓园是多年前迁址过来的。几年前曾经被责令停业整顿过,但实际上没有停业。2002年,省民政厅进行《公墓经营许可证》年检,他们不合格,没有通过,2005年上级让停了。后来一直放下至今。工商执照此前一直没有办理,也是后来因为实际情况,经过县里协调前两年才办下来的。至于管理和监督检查,基本上谈不上。这几年,只有清明节,人们要去墓园祭奠,为了防止山火他们才上山。平时基本不去,甚至和墓园联系的也少。

    金南山墓园是个遗留问题,是2002年县上的一个招商引资项目。由于经营者操作不规范,监管也不力,导致一些问题,群众意见很大,要退款。原经营者倒手出去了。考虑到墓园已经有不少安葬者,还有稳定等问题,经过多方协调,直到去年省民政厅才给预批了。但不能进行经营,等把土地,执照等手续审批下来后才能进行经营。

    那么,九龙山墓园经营不规范,年检至今未通过,土地手续也没批准,在照常营业。金南山墓园出了那么多问题,还要在同一个地方再建设第二个墓园,陕西省没有第二个,全国也少见。有没必要?是否属于重复建设?赵、吴二人说,当初想过让两家合伙经营,但不行。让九龙山扩大经营,又没有资金。只能这样。

    两墓园占山林地至今未批准

    户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王化平接到指示接受记者采访。据王科长介绍,两个墓园依山而建,所占土地一部分是耕地,后来变更成退耕还林地,也就是林地。2008年7月份,实际上墓园当初已经建设开始了才来办理林地报批手续。他们就让墓园必须先接受处罚。东西两家墓园当时经查处,分别占用林地28.31亩和29.19亩,后来进行行政处罚,限期恢复植被,各罚款3万元。县局没有林地审批权,在后来将材料上报西安市林业局后,因为两家墓园按一家来报,被打了回来,没有批准。后来分开上报,还是没有批准,在西安市林业局给打了回来,让再完善资料。这样的过程有两次,至今再也没报没批。

      至今非法占用林地,下一步怎么办?王科长说,县民政局也多次来和他们协调,还是希望能把手续给办下来。但林业部门也有规定,得按规定办。最终还是批不了的话,林业部门就要墓园恢复植被。但是林业局权力有限,不能让人家停了、把墓位拆了。

    市县政府处理走了过程结果落空

    九龙山两个墓园还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

    2005年,九龙山墓园非法占用农田,非法炒卖活人墓,欺骗销售。此事经群众揭发举报,在当地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当年,西安市政府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提出了9条处理意见。后来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了西政办字(2005)10号《关于户县九龙山墓园非法占用农田的调查报告》。户县人民政府2008年4月2日就此文的落实情况专文上报市政府。

    落实情况是:1、已经停止了由姜家民投资的西墓园销售、建设、宣传;2、收回西墓园(金南山墓园)营业执照并于2006年10月13日注销了该墓园;3、县物价局作废了对九龙山墓园墓位价格的批复;4、截止2007年底,姜家民售出853个墓位,已退还445个,共计355.596万元;5、姜家民、鲍武信(九龙山墓园经营者)在非法占地上所建设物没收拆除,罚款7.48万元;6、由户县民政局收回墓园经营权,撤销对姜家民、鲍武信的任命书;7、制定完善了新的墓园经营管理方案;8、对相关部门不严格把关、履行职责、违规行为等批评整顿;9、对事件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事实是,直到今天,两个墓园大鸣大放宣传销售,活人墓照卖,非法占地依然,该退的墓位没有退完,鲍武信仍然是经营者。

    是户县政府在欺骗上级政府,还是上级政府装作看不见?在自己扇自己的耳光?墓园长期处在非法经营状态,逝者和丧属心里如何得以安宁?我们期待着一个严肃认真负责任的结果。(记者  杜晓旺)
    新闻链接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严禁在公墓内建家族、宗族、活人坟和封建迷信活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第二条:禁止非法出售(租)、转让(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对以承诺‘回购”、“升值”等虚假宣传手段欺骗群众购买、承租,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的人出售(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查处,依法吊销公墓建设许可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禁止以各种形式预售、传销和炒买炒卖墓穴和灰存放格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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