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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旋挖钻机存致命故障”索赔难
本站   作者:超级管理员   2021-12-16 16:24:15   
摘要:3月21日下午两点,这是一次没有开庭通知书的“庭审”。这不算开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肖伟称之为“问询”。 10天前,赵云鹏、杨恒建的代理律师接到郭岩书记员的电话:3月21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第六法庭,针对“三一旋挖钻机‘质量纠纷’进行问询”。&nb

  3月21日下午两点,这是一次没有开庭通知书的“庭审”。这不算开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肖伟称之为“问询”。

       10天前,赵云鹏、杨恒建的代理律师接到郭岩书记员的电话:3月21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第六法庭,针对“三一旋挖钻机‘质量纠纷’进行问询”。
       “问询”是一种怎么样的审判程序?而这种程序,肖伟认为比公开开庭审理更具有效果,对于是否开庭,仍然是一个未知数。赵、杨两人不免再次担心起来。
     
       打官司没有打赢“三一”的?
       因“旋挖钻机疑存致命故障”,赵云鹏、杨恒建与北京三一重机有限公司对簿公堂。一年多时间的诉讼,等来的却是“驳回诉讼请求”。随着一审判决书的下达,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再次燃起了战火。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国家信访局、北京市政法委等,一份份举报信,矛头指向昌平法院年轻的主审法官葛翔文。
       “打官司,没有打赢三一的。”
       “为什么?”
       “首先,这合同是我们三一做的合同,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对三一有利的,你们是弱势群体;第二,在合同里我们指定了打官司是在昌平区法院,昌平区法院就是我们三一的法院,我们的关系已经做得非常到位了。”
       三一重机工作人员陈财的一番话,将赵、杨两人的希望彻底毁灭。他们借外债、通过租赁形式买下旋挖钻机,两个农村小伙儿企图以此改变贫穷的命运,而价格不菲的两台旋挖钻机发动机报废、桅杆断裂,导致工程延期、相继违约,将他们打入令人窒息的漩涡。
       “对簿公堂”这条路该怎么走?听过太多规劝的话,“没用的,根本打不过他们……”两人思考了很久,明知步履维艰,却别无选择。赵云鹏极力说服自己,也许还有一线生机。他说,“我仍然相信司法公平、公正!”
       两个月,多次改变案由,在济南与北京、回龙观派出法庭与昌平法院的奔波中,在北京市昌平区政法委的协调下,赵、杨两人在昌平区法院历经波折得以立案。2011年12月28日,他们跨过了第一道门槛。
       4月20日他们等来了第二次开庭,开始质证。赵、杨两人的委托代理人徐玉杰告诉记者,“庭审结束后,在法院电梯口,三一重机法务人员告诉我们,‘这个案子无论采取何种方法都保证你们赢不了’”。“我们提供了59项证据,三一仅提供了三项证据ISO9001 2000质量体系认证、技术进步奖状、欧盟CE认证。断断续续五次庭审,本以为一场庄严、神圣的审判,为何让人感觉如此儿戏呢?”
       姗姗来迟的判决书
       2012年8月8日,第四次开庭结束,赵、杨被告知月底出判决,从8月等到9月、10月,一直等到2013年。
       2013年1月7日,徐玉杰同律师陈燕燕接到昌平法院的通知,历经一年的审判结果已经出来了。在拥挤的地铁里,徐玉杰的心一直揪着。在代理律师陈燕燕眼里,这个案子被认为证据充分、胜算很大。然而,一切未能如愿。
       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中记者看到,“原告并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被告生产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及质量问题与原告损失之间的关系,故原告主张被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应予驳回”。
       徐突然对鲲鹏社记者笑了,“驳回诉讼请求。终究被说中了,奇迹并没有降临到我们头上”。
       这份姗姗来迟的判决书,被原告称之为‘糊涂判决’,而问题症结在哪里?记者咨询山东省衡明律师事务所赵荣烈律师:原告向法院提交了录音录像证据,三一重机工作人员承认旋挖钻机发动机报废、桅杆断裂,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另外还提供了两台设备的维修记录等共59页证据。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昌平区法院并未履行调查职责,审理方式极其肤浅,表现在判决书中,对提交的所有证据不予论述、避而不谈。
       当三一重机代理人对录像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葛翔文法官提出“是否准许鉴定,本院庭后通知”的审判,一直沈默至判决书的诞生。
       “太可笑了,一年的审判就换来驳回诉讼请求6个字,就算我们的证据法院不采纳,原因是什么呢?没有人告诉我们!为何葛翔文法官选择性失明,也许这位年轻的法官只是替罪羊……”赵、杨将此判决书贴到了天涯论坛,意料之中,点击量很高。
       当三一重机工作人员道明与昌平法院的“特殊”关系,昌平法院是不是在法理上请求主动回避?针对赵、杨及律师的疑问,记者来到昌平法院欲采访葛翔文法官。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人员告诉记者,民三庭葛翔文法官已经调走,鲲鹏社《记者调查》多次拨打葛法官内勤、助理电话,均无人接听。
       葛翔文法官是否如办公室人员所说已经调走,调到哪里去了,调走的原因是什么,是否与该案有关系?
       不公开的两小时“问询”
       不服判决,赵、杨两人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他们对此次上诉抱有很大的希望,“毕竟在京城,况且刚开完两会,领导人提及的反对司法腐败还有余温,应该能公正审判的”。
       2012年3月21日,不公开、禁止旁听,这种“问询”是怎样的一种程序?是开庭的前奏吗?这种非开庭式庭审,让赵、杨两人原本萌发的希望蒙上了一层阴影,或许他们“草木皆兵”,总之已经输不起了,巨大的维权压力及成本,耗尽了他们的耐心。遇到各种不公平,也让他们成为惊弓之鸟。
       经过比机场还严格的安检,下午两点半,赵荣烈律师将有新的证据提交给二审法院:选择三一一生无忧的服务承诺;赵、杨二人所欠的租金(由昌平法院判决),即由于设备质量问题给赵、杨二人造成的损失。
       赵、杨的代理律师赵荣烈告诉记者:三一重机代理人对此证据反驳,赵、杨二人并未与三一重机签订协议,所以不能享受服务承诺;至于录音录像,所录人员并非专业技术人员,并且在调解过程中,不能作为庭审证据。赵律师表示,三一重机的辩驳,根本站不住脚。
       从法院庭审程序上来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问询”法律出处来自哪里?山东文泉坤园律师事务所田衍锋律师告诉记者,201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事实上,上诉方提交给二审法院两项新证据,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要公开开庭审理、质证。
       赵荣烈律师告诉记者,在问询程序中,也有质证,实质与开庭无异。
       问询是否会代替开庭?赵、杨两人不免再次紧张起来,因为这是两人的最后一次机会,否则便会走上遥遥无期的申诉上访之路。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曾对媒体公开表示,法院开展网络庭审直播,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就该案件,肖伟法官曾征求双方意见公开判决书。对于“网上庭审直播”是否能够践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能否公平、公正地作出审判,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记者   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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