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通行证
 
图片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赶集网
广告位
全站搜索
文章详情
别让『见义勇为』变成『见利勇为』
本站   作者:超级管理员   2021-12-16 17:10:42   
摘要:9月27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称,草案所规定的省政府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奖励30万元的数额太少,奖励金额应提高至100万元。他表示:『见义勇为牺牲的省政府才奖30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才20万,太少了!』(9月28日,新快报) 早在去年9月,广东省会广州市便专门出台意见稿,根据

 9月27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称,草案所规定的省政府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奖励30万元的数额太少,奖励金额应提高至100万元。他表示:『见义勇为牺牲的省政府才奖30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才20万,太少了!』(9月28日,新快报)

      早在去年9月,广东省会广州市便专门出台意见稿,根据见义勇为人员的英勇程度、贡献大小、伤残程度等分设不同级别的奖励慰问金,放眼到全国范围来看,近几年来,针对见义勇为,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各种奖励慰问机制,即便从世界范围来看,对见义勇为者进行奖励慰问,也是一个通行的规则。毋庸置疑,对见义勇为者进行奖励,是对社会良善的肯定,尤其是在今天这样价值观相对紊乱的背景下,以奖励扬善终是值得肯定的。回到本新闻内容来看,其主旨内容也是要对见义勇为者提高奖励标准,既然是对良善加大褒奖,似乎也没有不合理之处,但如果细究下去,仍然有多处值得深思。

      有必要先回到见义勇为本身来讲,见义勇为,顾名思义即看到正义的事,便勇敢去做。《论语》有云『见义不为,无勇也』,从这个字面上来看,能见义勇为者,首先是因为有一颗仁义之心,而不是抱着谋利目的而去,勇,当然非莽夫之勇,而是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如此看来,见义勇为与利无关,更与逞莽夫之勇无关。从国外对见义勇为者的解释来看,也印证了这一点:在既没有法定义务也没有约定义务,和自己先前的行为也没有任何关联,但是出于道德的约束而去救助他人的人。

     让我们再回到此新闻中来,在关于对见义勇为者如何奖励的问题上,新闻当事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官员提出了这样的意见:一、对见义勇为者奖励得越多越好,谁眼红谁来干就好;二、见义勇为者奖励不能超过烈士。这两点意见的潜台词就是,用生命去见义勇者为是值得任何奖励的,有生命无价的意思,但后一条意见又说见义勇为牺牲者的命还是没有烈士值钱,这又间接地说生命虽无价,但还是有高低之分,这本身便是矛盾。

      生命价几何,本身便是个无法回答的问题,但单就见义勇为奖励而言,以这样的方式来确定奖励的标准,其实是很不妥的,首先是把见义勇为的真善美掺杂了金钱的作用。如果一味强调命价,然后推论出高奖励金,这很可能衍生于『高奖之下,必有勇夫』的大戏,而这里的勇夫,很可能是匹夫之勇。当见义勇为沦为『重金打擂台』的大戏时,义何在?再者说,当道德滑坡成为不争事实,以金钱为奖励驱动,能重建一个见义勇为的良善社会吗?见义勇为的本原是义,如果义字不当头,仅有利驱,即便勇为者众,那也是见利勇为,那些冷漠的旁观者与勇者相比,只是谁胆大胆小而已!

      从国外的见义勇为法来看,虽然也有奖励,但它们的着重点乃在于道德的生态良性发展,其法理是基于道德和自愿的原则,另一个特色便是对人的生命权的保护,如果逞匹夫之勇去为,是要被追究责任的,还有一个保障特色是,防止自愿救援身陷危险的陌生人的见义勇为者成为被告,并打消他们生怕在救援过程中犯错误而产生法律后果的顾虑。

      从以上来看,国外对见义勇为者重在保障,而国内在建立对见义勇为者的奖励机制时,则重在奖励,两相比较之下,高低立现。不得不要善意地提醒广东人大常委会某些热心官员:别扯出了重金悬赏勇士打擂的大旗。(高亚洲)


1683858832707546.jpg
爆料、维权,就找记者调查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登录通行证
当前位置 首页>评论
脚注信息
《记者调查》杂志社